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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建于1999年6月,2006年9月经沈阳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从市财政局划出,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是沈阳市唯一的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接受沈阳市市级近千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开展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及当事人的业务培训。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信息处、采购处、招标处、合同监管处等五个处级建制处室。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36人,现有职工29人, 其中90%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计算机、工程等十几个专业,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6人,助理职称4人,平均年龄33岁,是一支年富力强且富有创新精神的政府采购队伍。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3层),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办公区域按照功能不同,分为开标区、休息等候区、公共服务区、评标区、监督保障区、办公区和辅助服务区等相互隔离的七大工作区域,通过门禁、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人性化地规范和限定了不同人员的工作活动区域,为实现政府采购运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方面独具匠心,通过视频通讯系统、音频通讯系统、变声控制系统、屏蔽系统、远程评标监听监控系统、独立评审系统、会诊评标系统等软硬件技术手段,有效实现了供应商与采购人不见面、供应商与评审专家不见面、中心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不见面的“四段式”链条管理的工作格局。2007年8月,沈阳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net)正式开通,实现了信息发布、业务受理、网上办公等系统功能,标志着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采购项目公开、采购过程公平、评审及验收公正”为使命,积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内部管理制度60余项。中心成立9年来,共完成预算金额近40亿元,成交金额35.6亿元,节约金额4.4亿元,节支率达11%,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继续发扬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为把沈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打造成“玻璃房子里的事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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